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,社會公眾自救互救的意識不斷增強,社會應急 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、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的熱情持續高漲,逐漸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,成為應急 救援領域的一支補充力量。社會應急力量發揮組織靈活、反應迅速、貼近基層的優勢,主動投入到地震地質、防汛抗旱等災害事故搶險救援、救災救助、醫療救護行動。為提高社會應急力量的救援實戰能力,規范和指導社會應急力量開展能力建設、行動管理、裝備配備等工作,應急管理部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組織有關單位,在總結多年經驗的基礎上,通過研究分析國內外應急力量建設和管理的相關資料,編 制了《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基礎規范》。
YJ/T1 《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基礎規范》覆蓋了社會應急力量當前發展較成熟和參與較多的5個專 業類別。應急通信、搜救犬救援、洞穴救援、無人機救援、心理援助等專業類別可參照本文件和各領域技 術特點開展建設。此次發布的類別如下:
——第1部分:總體要求。目的是對各類社會應急力量具有共性的建設內容提出基本要求。
——第2部分:建筑物倒塌搜救。目的是對建筑物倒塌搜救隊伍的建設內容提出要求。
——第3部分:山地搜救。目的是對山地搜救隊伍的建設內容提出要求。
——第4部分:水上搜救。目的是對水上搜救隊伍的建設內容提出要求。
——第5部分:潛水救援。目的是對潛水救援隊伍的建設內容提出要求。
——第6部分:應急醫療救護。目的是對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的建設內容提出要求。
社會應急力量可參照本文件及已經發布的相應專業類別部分內容,開展隊伍建設工作。具備相應 能力的可自愿參與救援能力分類分級測評。(節選)
本文節選自:《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基礎規范》,全文請查看https://www.mem.gov.cn/gk/zfxxgkpt/fdzdgknr/202210/t20221025_424576.shtml